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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百姓为躲避赋税 将自己地产过户给洋人

2016-12-08 07:17:48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古代中国很不平等,穷苦百姓有一口人就得交一口人的人头税,有一亩地就得交一亩地的农业税,而特权阶层却享受着免粮免税免劳役的优待,哪怕

古代中国很不平等,穷苦百姓有一口人就得交一口人的人头税,有一亩地就得交一亩地的农业税,而特权阶层却享受着免粮免税免劳役的优待,哪怕家有良田万顷,也不用缴纳一粒公粮。老百姓瞧着当然眼气,为了减轻负担,他们偷偷地把田地和房屋转移到举人老爷和秀才相公名下。这种现象在经济史上叫做“影寄”,又叫“影占”。

《文献通考》云:“人户惧见稍有田产,典卖于形势之家以避徭役,因为浮浪,或纵惰游。更有诸般恶幸影占门户,稍有田土,便作佃户名目。”可见老百姓有两种手段来躲避赋税:要么直接将产业卖给贵族,完全沦落为无产者;要么伪装成贵族的佃户,实际上还是自耕农。到了清朝末年,举人和秀才不吃香了,用坚船利炮敲开国门的洋人成了中国的新晋贵族,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又刮起了一股全新的“影寄”之风:那些在租界城市做生意的中国开发商一旦购进地皮,一定要想方设法过户给洋人。

清末著名谴责小说家吴趼人写过一部《发财秘诀》,说某人在上海买了一块地,朋友问他“转了道契不成”,他说“不曾”,朋友讥笑道:“亏你是老内行,买地皮为甚不转道契?”这里所说的“转道契”,就是把地产过户给洋人,把中国的地契换成洋人的道契。

“道契”是洋人在中国的租地合同,这种合同必须由外国领事和中国的道台同时盖章备案,故此叫道契。在没有正规产权证的时代,地契等同于土地所有证,你都有土地所有证了,却要贱兮兮地把它换成一份租地合同(道契),图啥?很简单,图的是得到洋人的保护,避开中国旧官僚的种种剥削和旧传统的种种限制。

旧中国不动产的产权极其模糊,你花100万买一所房,等涨到150万的时候想要卖掉,这时候“上手业主”很可能突然上门,要按100万“赎回”这所房子,而且衙门里那些摇头大老爷还很可能判他有理。但是洋人的道契却没有这些后顾之忧,它虽然只是租赁合同,却有外国领事的治外法权罩着,合同有效期可以无限长,卖方永远不敢骚扰,地保永远不敢讹诈,产权清晰并且完整,比普通的地契强多了。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开发商当然会选择把地皮过户给洋人,把没有保障的地契变成相对保险的道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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