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我国清朝民间立春迎春礼仪 立春习俗
立春迎春礼仪的结构在我国基本上是一致的,早在乾隆年间,<潞安府志>的编者就指出了立春迎春礼仪的普遍性:“立春:迎春、鞭春及春盘、春饼,海内俱同。”在这里强调了这种共同性,但是具体的执行并不完全相同,尤其是北京的立春迎春礼仪与外地的立春迎春礼仪有着较大的区别。
清代朝廷不举行立春迎春礼仪,皇帝也不参加立春迎春礼仪。所谓“遵制鞭春”只是“各省会州府县卫”等地方政府的责任,对朝廷并不适用。相反,皇帝和皇后还要接受下属的节日进献和祝贺。关于地方上迎春礼的意义,礼制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立春迎春礼仪的劝农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但这是它的表层意义,是地方政府宣扬的意义,也是居民理解的意义。因为这个意义与农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它易于为人们所接受。但是春宴,演春,规模宏大的游行队伍,送春等等,却另有意义。它们蕴含着立春迎春礼仪的深层意义:
1)这个礼仪为地方政府提供了一个与政府官员改善关系的机会。所有的文武官员都要参加,他们共同祭祀芒神,鞭打春牛,接受祝贺。他们在春场的群众集会上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作为一个与普通民众相对照并且高于民众群体的一个整体存在,这无形增强了他们的内聚力。
2)这个礼仪可以增进政府和民众的关系。在春场迎春和游行中,绅士、行会、农民和群众都参加,有的是位于台上,有的位于台下,有的围观,即使妇女儿童也通过撒痘和抢春参与迎春活动,可以说是官民同庆同乐。
3)这个礼仪为地方政府提供了一个与乡绅改善关系的机会。这首先在送春上体现出来。小芒神和小春牛是具有象征意义的节日礼物,只有乡绅才能获得送春的殊荣,这是官绅之间联络感情,加强社会联系的一种手段。
4)这个礼仪提供了娱乐的机会。这个功能没有得到强调,甚至相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压制,但是这却是立春迎春礼仪的主要功能之一,如果没有群众集会,没有游行和撒痘,没有街头戏剧和舞蹈,没有抢春和送春,那么民众不会对迎春表现出这样大的兴趣。
立春迎春礼仪是一个以官方礼仪为主导,以民间习俗为基础的节日庆祝活动,官方礼仪和民间习俗融为一体,具有复合的结构和多重的功能,但是它是以官方礼仪为核心的,官方礼仪影响和带动了民间的各项有关活动,而形成了某些习俗。立春迎春礼仪是探讨官方礼仪与民间习俗相互关系的一个好例。但是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在立春文化发展史上,除了官方礼俗这条线索之外,还有一条民间风俗的线索,这是与官方礼俗并行的一条线索,两条线索尽管有相当密切的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影响,但是从各自的结构和功能上看民间习俗是相对独立的,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影响,对此当然也应该进行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