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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三国之战到底死了多少人?

2017-03-13 14:26:41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凡王朝标明为“末”的时期,都是老百姓饱受痛苦的灾难岁月。汉末三国时期,如此,唐末,宋末,元末,明末,清末,无不如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凡王朝标明为“末”的时期,都是老百姓饱受痛苦的灾难岁月。汉末三国时期,如此,唐末,宋末,元末,明末,清末,无不如此。

一棵大树的砰然倒下,不外乎外力的突然摧折,或内部的逐渐败朽。而一个偌大王朝的覆灭,通常倒都是内因在起催死的作用,东汉末年,就是这样走向终结的。第一,天灾频仍,民不聊生;第二,官员贪黩,朝政腐败;第三,奸佞握权,虎狼当道;第四,恶行猖獗,昏天黑地。然后,黄巾遍野,赤地千里,诸侯蜂起,乱世攘争;然后,三国鼎立,征战不止,山河分裂,将近百年。

“贼臣持国柄,杀主灭宇京。荡覆帝基业,宗庙以燔丧。播越西迁移,号泣而且行,瞻彼洛城郭,微子为哀伤。”这是曹操《薤露》诗的后八句,写的是董卓胁帝西迁长安,焚毁洛阳的情景。

人们习惯把汉代分为西汉、东汉,就因其首都地理位置所定。从汉光武帝刘秀定都洛阳时起,到三国时,已有二百多年的经营历史。华宫宏殿,芳园秀苑,繁街闹市,良驷华轩,其规模并不亚于长安。在汉人张衡的《二京赋》中,对洛阳当年富丽堂皇的盛况,很是赞美不绝。可东汉末年董卓的这一把火,蔚然王气的洛阳,一国首善之区,曾经有过数十万人口的大都市,只残留数百户人家,岂不哀哉?

凡分裂,必定有战争,凡战争,必定要死人。据钱穆《国史大纲》:“蜀亡时,户,280000,口,940000。内带甲将士102000,占全数九之一。吴亡时,户,530000,口,2300000。内兵230000,占全数十之一,吏32000,后宫5000。魏,平蜀时,户,663423,口,4432881。三国合计约得,户,1473423,口,7672881。”钱穆说,“就全史(指中国全部历史)而言,户口莫少于是时。大体当盛汉南阳、汝南两郡之数。三国晚季如此,其大乱方炽时可想。”这就是汉末三国时期的人口概况。

曹操在一首题名《蒿里》的诗中,描写了当时中原一带的悲惨景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历史上不止一次出现过野蛮灭绝文明的大倒退,董卓迁都长安而焚洛阳,就是非常典型的一次。“火焰冲天,黑烟铺地,二三百里,并无鸡犬人烟”,这把火比起秦末那位输急了的项羽,在阿房宫放的一把火,烧了三个月也不灭的气势,可能差一点点。但其残暴程度,则有过之而无不及。董卓杀富户,徙贫民,富者获死于非罪,贫者瘐毙于徙途,即或幸免者,也难逃蹂躏践踏的虎狼之军。于是,河洛一片焦土,赤县千里,夷为平地,数劫不复。

黄巾也好,董卓也好,所有来自文明程度较低,物质状况较差的草根阶层,一旦牧民手里赶羊的皮鞭子,换成枪杆子,一旦农民手里耕种的锄把子,换成印把子,对于被他们踩在脚下的城市,是绝不留情的。践踏,破坏,毁灭,焚烧,便是他们发泄仇恨的唯一方式。尤其当他们拥有生杀予夺之权力,作威作福之能量,宣泄性欲之随便,聚敛金银之轻易,那是绝对不会客气、不会谦让的。

每个人的灵魂最隐私处,总是存在着善和恶的碰撞,甚至交战。善控制得住恶,能成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人。善若约束不住恶,必定如癌细胞扩散那样,愈演愈烈。而社会不能抑制不住恶病毒的蔓延,个别人的恶自然要发展为集团性的恶,而集团性的恶又被低智商,低素养,低理性的痞子先锋操控,必然便是一场不可收拾的人间悲剧。

人类最大的恶行,莫过于屠杀,而在中国有记载的历史上,有国与国间的彼此残杀,更多的是一个国家之内,这个集团与那个集团、这个党派与那个党派、这支军队和那支军队的自相残杀,以这一类的内讧而大开杀戒者,更加血雨腥风,残酷可怕。统治者杀臣下,反叛者杀皇上,镇压起义,必杀无遗噍,荡平官府,定斩草除根。乃至于王子后妃,内宫外府的互杀,军阀诸侯,文臣武将的内战,更是人头滚滚,血染残阳,成了一片天昏地暗的杀场。当事者株连九族,无一幸免外,无辜者波及所至,丧命刀下,那些杀人魔王,杀红了眼,不问青红皂白,祸殃黎庶,像割庄稼地杀将过去,血流飘杵,尸骸遍野,也是常见的事情。

中国文明史的每一次倒退,都是这些破坏力大,报复心强,作恶绝不手软的“勇敢者”所制造的“杰作”。

公元263年,蜀亡,公元264年,魏亡,公元265年司马炎称帝为晋,中原统一,老百姓总算摆脱战争阴影。公元280年,也就是西晋太康元年,吴亡,全国统一。此时全国的总人口数为16000000,与现在的上海市、北京市人口相差无几。而在公元156年,东汉桓帝永寿二年,全国总人口已经达到50000000。

这一百年的仗打下来,只剩下三分之一人口,中国人为分裂付出的代价,也太沉重了。

中国人之命若蝼蚁,动辄以万计,以十万计地被杀、被坑、被流放、被成为政治牺牲品,而大笔一挥置人生死者,连眼睛也不眨一下的。不要说公正的审判,甚至良知的谴责也没有的。等成为历史以后,一行两行字,轻描淡写,一笔带过。

于是,相沿成习,习以为常,在中国长时期的封建社会里,人的价值,在握有权柄者眼里,是无足轻重的。直至今天,也未必所有的人,都懂得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包括把人不当人的,也包括被人不当人的,都不觉得人之如此无保障为不正常。君不见十年动乱期间,那么多权要,随便被造反派关进牛棚,极尽羞辱之能事,曾有谁吭过一声“否”,敢不乖乖就范的呢?就是这种千古流毒的潜移默化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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