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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历史秦始皇及秦国高层反对经商吗?

2017-03-09 17:32:44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有不少学者撰文批评秦始皇及秦国不让经商。他们引用《史记•商君列传》的文字“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他们说:你看,经商的人都

有不少学者撰文批评秦始皇及秦国不让经商。他们引用《史记•商君列传》的文字“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他们说:你看,经商的人都要被抓起来做奴隶,这多残暴无道啊!

由于我们曾经干过把经商之人视为投机倒把抓起来关进监狱的荒唐事情,招人痛恨,所以给秦始皇及秦国戴上不让经商的帽子,秦始皇也就自然令人痛恨了,秦国也就自然暴虐了。

秦始皇及秦国政府真的不让经商吗?否!事实恰恰相反,秦始皇不但让经商,对优秀的商人还大家奖励,这方面的证据是很充分的。

我们先来看骂秦始皇者的主要证据“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这是一个典型的断章取义的无道做法。很多批评秦始皇的学者经常这样做。这方面的例子我在书中、博文中已经列举了很多了,在此不赘。

这句话的原意是,经商和懒惰导致贫困者,收为官奴。你经商失败了,出房子卖地没法生活了,怎么办?看着你在西北的寒风中冻饿而死?或者免费管你吃住把你养成懒汉?秦国的做法是收为官奴,让你有饭吃有地方住,但是你得为官府干活不能白吃白住。这不对吗?如果按照《秦律》罪犯服役也有工钱来看,官奴通过在官府劳动,可能还有一些微薄的收入,这不好吗?官奴并非永无出头之日,从军立功便可以赎身甚至加官进爵。官奴也不是如旧社会西藏的农奴,可以任奴隶主随意挖眼睛跺脚杀死扒皮用脑袋壳当饭碗。官奴也是有《秦律》保护的。关于这点我也有很多文字论证了。

本来是合理的做法甚至是善举,经学者们断章取义再胡乱发挥,变成了一桩恶行了。呜呼哀哉!

那么,秦始皇及秦国政府让经商的证据有吗?有的。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对秦国经商描述道:秦国先祖至秦穆公,由于据雍、陇、蜀的交通要道,货物往来商贾如云。秦献公迁都栎邑,北抵戎翟,东通三晋,所以秦国有很多大商人。秦孝公和秦昭王建都咸阳,四方辐射,地少人多,因此百姓很多都经商。巴蜀的丹砂铜铁竹木之器,戎翟的牲畜等,都在这里交易,人民因而富足。

然后司马迁总结道:关中的土地只占天下三分之一,人民不足三分之一,财富竟达天下十分之六(故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

由此可见,秦国的商业一直都很发达,即使是商鞅变法之后,商业也没有被抑制。

以上是概述,我们再看具体实例。

赵国有个家族名曰卓氏,秦始皇灭赵后,卓氏夫妻二人推着小车被迁往他乡。他们听说汶山这个地方易于经商,就要求把他们迁到那里去。到了汶山之后,夫妻二人打铁做买卖,“富至家僮千人”。

魏国有个家族曰孔氏,魏国灭亡孔氏被迁到南阳。孔氏在那里“因通商贾之利”和金属铸造,富甲一方。其富贵显赫至“规陂池,连车骑,游诸侯”。

由此可见,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不仅秦国人可以经商,战败被迁的六国人也能经商,并因此发家致富。

那么,秦始皇对百姓经商致富是个什么态度呢?是要打击还没来得及,还是允许甚至鼓励呢?答案是允许并鼓励。

乌氏县有个名叫倮的人,倒卖牲畜赚钱后,买进珍奇完好献给戎王,再从戎王那里得到十倍的牲畜贩回内地。如此买卖,以致巨富。秦始皇知道后,赐予倮封君一样的待遇,让他与大臣一起登殿朝拜议事。

如此丰富的材料证明,秦国乃至秦始皇对商业是允许并鼓励的。那些学者们怎么啦?是治学不谨没有读到这些材料,还是视而不见故意颠倒是非?人心啊,良心啊,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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