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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职业水官 古代水官治水要满足那些条件?

2017-03-09 11:40:27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大禹治水的传说,算是最早见诸册籍的成功典范。为了治水除患,我国历代相继设置水官。 《国语·鲁语》载,冥某为夏朝水官,为防汛治水而殉

大禹治水的传说,算是最早见诸册籍的成功典范。为了治水除患,我国历代相继设置水官。

《国语·鲁语》载,冥某为夏朝水官,为防汛治水而殉职。从秦汉时期开始,先后设置都水使者、河堤谒者、大舟卿、都水台、都水监、都水司等官属。明代设总河都御史,清代设河道总管,专司水政。

《管子·度地篇》:“除五害之说,以水为始……令习水者为吏。”提出水官必须通晓水性。

据《后汉书》载,东汉时有两位精通业务的水官:王景、王吴。东汉明帝时,经引荐,王景得到明帝刘庄的信任。奉命与王吴共修浚仪渠。他们采用墕流法,治理渠道,使黄河水不再为害。

西汉平帝以来,积五十余年,黄河、汴河的水利年久失修,水患肆虐,百姓怨声载道。永平十二年(69年)四月,明帝遣王景、王吴治理汴渠,动用几十万士卒,从荥阳(今河南荥阳东北)至千乘(今山东利津)海口,长达一千多里,修渠筑堤。

次年夏天,治水工程完成。自此,黄河、汴河分流,河不侵汴,便利漕运。王景由是知名,以功三迁为侍御史。永平十五年(72年)封河堤谒者,主管河堤之事。

治水的成败,固然与水官通晓水性,熟悉业务有关,有时却与其他原因分不开。

北宋哲宗赵煦时,水治分两派:左相吕大防、殿中侍御史郭知章等人,力主引黄河水东流;右相范纯仁、尚书右丞苏辙等人,力主引黄河水北流。元祐元年(1086年),都水使者吴安持奉命引水东流。吴安持为英宗朝枢密使吴充之子、王安石之女婿。

引水东流工程浩大,偏又遇上水患凶险。元祐八年(1093年)五月,黄河水涨,堤防溃决,洪水泛滥。绍圣元年(1094年)七月,由于东流堤防未及修缮加固,水患频仍,流民拥入京师。

朝廷谏官参劾吴安持,前后八年治水无尺寸之效。当时,也有人说了公道话:“大河自元丰(宋神宗年号)溃以来,东北两流利害极大,频年纷争,国论不决,水官无所适从。”

元符二年(1099年)六月末,黄河泛滥,引水东流的治理宣告失败。于是,朝廷追究罪责,“以明先帝引水北流之志”。最后,吴安持等人被贬黜边远之地,成为水治两派纷争的牺牲品。

明代著名的治水专家潘季驯,一生曾四次奉命总督治河,历二十七年,治水功绩显著,仕途却颇多周折。

第一次,明世宗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秋,黄河决口,东注昭阳湖,运道淤塞百余里。右佥都御史潘季驯奉命总督河道,开挖新河。潘季驯后晋封为右副都御史,不久,因丁忧去职。

第二次,明穆宗隆庆四年(1570年),黄河睢宁(今江苏睢宁县)决口。朝廷起用潘季驯,以原官职总督河道。次年,堵塞决口,治水工程竣工。潘季驯沿新开河渠,坐船勘查河道,被参劾罢官。

第三次,明神宗万历五年(1577年)冬,黄河崔镇(今江苏泗阳县西北)决口,漕运破坏,大片农田被淹没。次年夏,潘季驯以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奉命总督河漕。至万历八年(1580年),终于堵塞决口,畅通漕运,被淹的土地又变成良田。

万历十二年(1584年),潘季驯官至刑部尚书。因为代前首辅张居正的家属求情,触犯圣怒,被革职为民。

第四次,万历十六年(1588年),起用潘季驯为右都御史,总督河道兼理军务。次年,黄河水暴涨,冲入夏镇(今山东微山县),毁坏田地房屋,不少居民溺亡。潘季驯总结经验,提倡“河道紧缩法”,主张“建堤束水,以水攻沙”。他独创了“柳棍”法,用泥土、树木、绳索捆成大圆柱体,用于河堤合拢和河水改道工程,成效显著。

清代的水官中,还有一对“父子兵”。

嵇曾筠,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在其兵部侍郎、吏部尚书等任上,先后主持过一系列治水工程。史称,嵇曾筠在官期间,视国事如家事,知人善任,恭慎廉明,治河尤著绩。

其第三子嵇璜,雍正八年(1730年)进士。入仕后,侍随其父巡行黄河,后主持多项治理黄淮的工程。史载,嵇璜每次巡河,不避艰险,身先属吏。一次,他夜里听说虞城(今河南虞城北)出现险情,立即连夜赶去。

天刚亮,雨雹交加,水情凶险,下埽岌岌欲崩,随从人员惊慌失色,劝嵇璜暂退。他站立坝上,大声叱道:“埽去我与俱去!”雨雹停罢,河堤终于无恙。

看来,一位优秀的水官,不仅通晓水性,精于业务,还要具有任劳任怨,忠于职守的本色。古往今来,无一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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