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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到底是否是奸细 关于其归宋的逃归纵归两说

2017-03-08 11:52:04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这年五月一日,徽宗唯一没有被俘的儿子康王赵构在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称帝,改元建炎,即宋高宗。 建炎四年(1130)十月,秦桧携带家眷,

这年五月一日,徽宗唯一没有被俘的儿子康王赵构在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称帝,改元建炎,即宋高宗。

建炎四年(1130)十月,秦桧携带家眷,自金人占领区楚州孙村进入宋涟水军水寨,回到了南宋。秦桧的归来,究竟是自行逃归,还是金人纵归?历来就有两种迥然不同的说法。

第一种说法是逃归说。

据南宋赵甡之《中兴遗史》、徐梦莘《三朝北盟汇编》和李心传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数书记载,赵构即位后,被俘的徽宗泛起一丝希望,曾上书给金帅粘罕(完颜宗翰)求和,秦桧参与了书信的润色,并重赂金人,把书信直接送到粘罕手上,金主嫌秦桧多事,便把他赐给左监军挞懒(完颜昌)为奴。建炎四年初,金帝命挞懒率军攻山阳,因秦桧颇有文才,深得挞懒信任,便派他当了个随军“任用”,即秘书之类的职务。

秦桧担心夫人王氏不能随行,便同她设计了一出双簧。军行至燕山府时,他主动要求留下王氏,自己随军独行。王氏不依,大哭大闹道:“我嫁到你秦家时,有嫁妆二十万贯赀财,家翁欲使我与你同甘共苦,共度一生。今大金国以你为任用从军南行,而你竟要弃我于此地吗?”王氏叫骂不休,反复哭诉,惊动了挞懒之妻一东婆,一东婆报告挞懒,挞懒想了想,便批准王氏及全家随行。不久,又升任秦桧为参谋军事、随军转运使。

攻破楚州后,金兵多外出抢夺财物,兵营空虚,秦桧买通了一个叫孙静的船工,以催办淮阳军钱粮为名,携王氏、家僮兴儿、砚童及亲信翁顺等从水路逃归。行至涟水时,被宋将丁祀水寨的巡逻兵捕获。宋军以为秦桧“是金之奸细,将杀之。秦慌大喊:我乃御史中丞秦桧也,适从金逃归。此处有秀才否?必识吾名”。宋军找到了个卖酒的秀才王安道,叫他来认。他实际上并不认识秦桧,但觉得他自称御史中丞,入朝后对自己肯定有好处,于是便装做认识秦桧,见到秦桧长揖道:“中丞劳苦,能逃出金,实属不易。”众兵丁信以为真,便开始以礼相待。同年,秦桧在王安道和地方武装首领冯由义陪同下,航海至越州(今浙江绍兴),来到南宋小朝廷拜见高宗。

对于秦桧的回归,陆游的《老学庵笔记》另有说法?他说:“秦桧之在山东,欲逃归,舟楫已具,独惧虏有告者,未敢决。适遇有相识稍厚者,以情告之。虏曰:‘何不告监军(完颜挞懒)?’桧之对以不敢,虏曰:‘不然,吾国人若一诺公,则身任其责,虽死不憾。若逃而归,虽欲贷,不敢矣。’遂用其言,告监军,监军曰:‘中丞果欲归耶?吾契丹亦有逃归者,多更被疑,安知公归而南人以为忠也?公若果去,固不必顾我。’桧谢之曰:‘公若见诺,亦不必问某归后祸福也。’监军遂许之。”

秦桧去世时,陆游(1125—1210)已三十岁,基本上是秦桧同一时代的人,他耳濡目染,对当时的掌故应该熟悉而且陆游是著名的抗战派人物,对秦桧素无好感;撰《老学庵笔记》时,秦桧已死四十年,凶焰早息,揭露其生前种种罪行,已经无所顾虑。因此,后世人认为,陆游所述,应是当时实情,他没有任何必要为他讳护。但是,《老学庵笔记》仅是孤证,不能据此做出结论。

尽管民间还有秦桧杀监管者而逃的传说,但在秦桧的自述《北征纪实》中并未证实,相反,他说得模模糊糊,叫人不得要领。他说他先想骑马出逃,但觉得四周都是埋伏,便打算改行水路,“遂定计于食顷之间”,乘机夺船而走。当夜船行六十里,次日到达丁家寨,拜访将军丁祀,丁祀不见,只好返回舟中,从海上赶赴行在。

秦桧的自述得到了南宋朝廷的认可。皇帝赵构称赞他“忠朴过人”,把他比做汉代的苏武;朝中宰相重臣范忠尹等人都说秦桧是忠臣,使许多朝臣不再怀疑秦桧是“奸细”。李纲也赞扬秦桧“精忠许国”,“立大节于宗社倾危之秋”。秦桧拜相后,李纲在《贺秦丞相启》中追叙了秦桧当年“临危著难夺之节”之后,竟然以召公、姬旦相期许,如此高的评价,似乎并不是官场的客套话。

但是,上面的记载,当时就有不少人提出质疑:其一,被俘虏入金的北宋官员很多,为什么秦桧能独自归来?即使秦桧随军挞懒,金人一般要拿他妻子王氏做人质,怎么可能让他们夫妇同行,甚至还有小奴、小婢、侍卫也一同逃归?简直让人不可思议。其二,就算从楚州南逃,也是千里迢迢,跋山涉水,难道金国竟毫无防禁?其三,《老学庵笔记》所记的监军实即杀人魔王挞懒,把他说得太有人情味,太讲义气了,这与当时的战争氛围也不太协调。

第二种说法是纵归说。

最早记载秦桧是被金人纵归的是朱胜非的《秀水闲居录》。书中记载:“秦桧随敌北去,为大帅达赉(即挞懒)任用,至是与其家得归。桧,王氏婿也。王仲山有别业在济南,金为取千缗其行,然全家来归,婢仆亦无损,人知其非逃归也。”这说对后人影响很大,《林泉野记》等书的记载,基本上就是沿袭此说。

其实,这段话中疑点不少:如楚州距济南有上千里之遥,金人何必非从那里取王仲山之钱以为赠礼呢?又,宋代铜钱,一缗重五斤,千缗就是五千斤,秦桧长途跋涉,能带这么重的钱物吗?更何况是自称逃归,这样做,岂不是露出马脚了吗?

朱胜非为南宋初大臣,和秦桧积怨很深,秦桧首次被弹劾罢相,就是朱胜非和其他几人所为。后来,秦桧再登相位,朱胜非被废,居湖州八年而卒。《秀?闲居录》就是他晚年所写,不排除他有挟私报复的可能。换一种角度看,朱胜非与秦桧为同时代人,见闻甚广,但《秀水闲居录》所记并无实据,以此扳倒秦桧则绝无可能,所以,他只能躲在家里写私记了。

学者们认为,金人如何放秦桧归宋,若能留下翔实的记录,反而应是怪事。尽管没有直接证据,但一些史学家们还是认定秦桧就是奸细。因为如果没有金人的允许,很难想象他们一大家子能顺利逃回。他们认为有两种可能:一是他的政治观念,特别是他一贯主张的“南归南,北归北”,以及其办事能力颇受金人赞赏,认为他回南宋后当大官对金有利,允许或默许他回来;二是他和金人做了一笔交易,金人放他回去,他在南宋为金人的利益服务。

已故的邓广铭先生被公认为是宋史界泰斗,他在其《岳飞传》(增订本)中就使用了“女真贵族阴遣汉奸秦桧归南宋”的标题。当绍兴八年(1138)秦桧独相,力主对金屈辱和议时,临安府就有百姓出榜帖:“秦相公是细作!”

“秦桧奸细”,是南宋朝野反秦派一致的认识。冤,还是不冤?只有秦桧自己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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