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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秦“效果卓越”的反腐 三公争抢富商做属官

2017-03-08 08:29:12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许多近世编纂的、探讨中国古代法制或反贪腐史的论著,都会把十六国时期的前秦,尤其公元383年(前秦苻坚建元十九年,东晋孝武帝司马昌明太元

许多近世编纂的、探讨中国古代法制或反贪腐史的论著,都会把十六国时期的前秦,尤其公元383年(前秦苻坚建元十九年,东晋孝武帝司马昌明太元八年)淝水之战失败前的前秦,视作两晋南北朝、乃至中国帝王时代难得的政治昌明、反腐倡廉落到实处的“黄金时代”。

这些论述里说,苻坚本人高度重视监察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曾经在讨论司隶校尉这一监察机构最高负责人人选时表示“司隶校尉董牧皇畿,吏责甚重”,回绝了他人的提名人选,而这个“他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倚为国之柱石的诸葛亮式人物——王猛;论述指出,苻坚即位后特别重视选贤任能,重建了官员选拔机制,并严肃整治了一些贵戚豪强,连前秦的统治民族——氐族贵族,甚至贵为公爵的皇室宗亲也不能例外;一些论述还特别提到,公元378-379年(前秦苻坚建元十四至十五年,东晋孝武帝司马昌明太元三至四年),苻坚的庶长子安乐公苻丕久攻东晋重镇襄阳不下,前秦负责官吏整肃的主官——御史中丞李柔公开弹劾,苻坚对李柔大加称赞,并派人送剑给苻丕,警告他“来春不捷”可以自杀谢罪,不要再“持面见吾”了,并试图以此证明,前秦苻坚时代的反腐倡廉,已突破了魏晋“皇太子以下无所不纠”限制范畴。

这些论述在很大程度上是源出误解,甚至刻意的断章取义,目的是根据论述者的个人主观意愿,臆造出一个古代的“反腐倡廉盛世”来。

所谓“源出误解”,指部分论述者错误地将“崇尚儒学”当作“崇尚廉洁”的代名词,误以为“儒生”等于“廉吏”,既然苻坚毕生尊崇儒学,不仅重用儒生,而且强迫氐族贵族子弟学习儒家经典,那么自然也会廉风大兴。殊不知中国自西汉以来便视儒学为显学、官学,自唐、宋之后,儒生出身的官员,更几乎垄断了全部文官和相当一部分高级武官职位,但贪腐却也层出不穷,甚至登峰造极。早在汉代,汉元帝刘奭即位之初重用儒生,结果这些被重用的儒生高官很快都被曝出贪腐丑闻,让这位本身也是儒生的年轻皇帝几乎信仰崩溃;后世著名的大贪巨蠹,如蔡京、贾似道、严世藩、和珅,又有几个不是儒生出身?事实上,苻坚所采用的官员选拔体系,仍然是世家大族的九品中正制、氐族贵族的血亲选拔制,和招降纳叛的封官许愿相结合,别的不说,就以和官员监察体系息息相关的司隶校尉、御史中丞两个主官人选而言,史书明文记载的有吕婆楼、王猛、邓羌、李柔四人,其中吕婆楼和邓羌为氐族大姓豪强,王猛和李柔则是汉族高门大姓,分别出自血亲选拔制和九品中正制体系,这种体系和选拔方式固然能选拔出一些能臣、廉吏,产生庸官、贪吏的概率却只会更大。

事实也正是如此。

据《晋书》和《资治通鉴》记载,公元361年(前秦苻坚建元五年,东晋穆帝司马聃升平五年),苻坚“命牧伯守宰(地方官和分封诸侯)各举孝悌、廉直、文学、政事”,推荐人才,而且要求举荐者对被举荐者的资质负责,“得人者赏之,非其人者罪之”,据说达到“人莫敢妄举而请托不行”——花钱走门子做官此路不通——的地步,这些记载称赞此时的前秦“士皆自励”、“虽宗室外戚无才能者皆弃不用”,“内外之官举皆称职”。

但同样两本书却又说,苻坚命令各公国“置三卿”,除了郎中令外,三卿和其它属官都让公爵们自行选拔任用,结果公爵们竞相招揽富商担任属官,大商人赵掇因为有钱,竟成为“三卿”的热门候选人,被多个公爵哄抢。这条记载于晋哀帝司马丕兴宁二年(前秦建元七年,公元363年,也即前一则记载后仅两年)的短短史实,却透露出多个和廉政有关的重要信息:首先,所有公爵都是皇族,所谓“虽宗室外戚无才能者皆弃不用”纯属粉饰,公爵僚属的选拔机制也腐朽不堪;其次,富商成为官员选拔抢手货,表明“举皆称职”和“士皆自励”不过说说而已。

不仅如此,史书上记载,苻坚在得到程宪等人举报后,所采取的整治措施,第一是“自今国官皆委之铨衡”,即改由朝廷选拔机制推选,第二是不许平民和商人乘坐车马,穿着锦绣衣服。这样的整治措施,第一条不过是把地方官和诸侯的胡乱铨选,改为恢复到魏晋南北朝司空见惯的九品中正制加皇族血统制选拔,和反腐倡廉不说背道而驰,也只能说是南辕北辙。至于第二条,就简直是和寒门、穷人和商业社会过不去了——从制度上规定只许当官的好吃好穿,这到底是在反腐,还是在把腐败体制化?

所谓断章取义,则是论述者刻意剪裁史实,以迎合自己的先入之见。

比如“对皇族严惩不贷”,实则因为苻坚系政变夺权,对同属皇族、且和前代帝王血缘更近的“五公”(封为公爵的苻柳等五人),以及和自己系同父异母甚至同父同母兄弟,却因为避嫌在自己登上宝座后被排斥(如同母弟苻双)甚至处死(如帮助他成功夺位的异母兄苻法,其子苻阳封公爵后对苻坚一直怀恨在心)的一干人等猜忌、防范,惟恐这些人对自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政治权谋;襄阳之役中对苻丕正颜厉色,则一方面系鼓励士气的“偏方”,苻丕真攻不下来也未必就砍头(苻坚用法宽纵,很多一再谋反的人都捡了几次性命,何况苻丕),另一方面,进攻襄阳乃至南征东晋,是苻坚自己的战略意图,斥责苻丕与其说为了严肃军纪,毋宁说是对儿子贯彻父亲战略意图不力的一种迁怒。

最夸张的史实裁剪,则是对“司隶校尉董牧皇畿,吏责甚重”的解读。而这段解读恰恰是全局性的、纲领性的。

事实上这段记载中的叙述,发生于公元371年(前秦建元十五年,东晋简文帝司马昱咸安元年),当时兼任司隶校尉的王猛推荐名将邓羌继任自己的司隶校尉职务,苻坚对此表示拒绝,要求王猛继续兼任。王猛之所以推荐邓羌,是因为一年前的前秦-前燕潞川战役中,自己有言在先答应邓羌请求,而之所以答应,则是因为邓羌在本军战事不利的背景下,以“不答应要求就不出兵”的“难看吃相”相要挟。这位邓羌还曾为包庇郡将,险些和王猛火并,王猛为迁就这位举足轻重的战将,也便顺水推舟,徇私枉法了一番。很显然,在名臣王猛和名将邓羌这二位名人心目中,“权力寻租”没什么了不起,关键是方式、方法和时机,而关乎吏治、廉政体统的监察主官——司隶校尉,也同样可以是这种“权力寻租”的筹码。苻坚之所以说出那番冠冕堂皇的话,更多出于对王猛、邓羌不顾战局私相授受的不满,而非真的认为监察官员“吏责甚重”,不适合让邓羌这样的军事将领出任,更非对反腐倡廉有清醒认识,否则就无法解释,这位军事将领何以在此前就出任过同样是理论上“吏责甚重”监察官员的御史中丞,此后王猛、邓羌这两位把反腐倡廉当儿戏的文臣武将,前者继续仕途坦荡,后者也照样加官进爵了。

整个十六国时期,中国版图内的大小国家,凡原汉族体系的,多不免因袭腐朽颟顸的九品中正制;凡原属“五胡”且汉化较浅的,则大抵难脱匈奴、鲜卑等少数民族部族酋长制的遗俗。而类似后赵、前秦、北魏等由“五胡”酋豪建立,却在成长过程中受汉化影响较深的国家,则几乎无一例外地演变成九品中正+部族酋长制的混合政体,一百年后条件更好、对汉化理解更深的北魏孝文帝元宏,在这方面尚且不能免俗,仍是“马背政权”的前秦,又如何可能在廉政制度建设方面做得更好?

十六国时期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官员“工资制度”不健全,“百官无俸”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官员的任用势必优先选择名门望族,而地方官、诸侯竞相征辟富商做属官也就顺理成章——至少这些人无需支付工资。作为中央政权,由于幅员有限,财政收入不敷,普及“官员工资制”则多半会财政破产,不发工资则要么继续“任人唯豪富”,要么穷兵黩武鼓励战场掠夺,不论走哪条途径,都只能助长贪腐,而非相反。

史书记载,公元385年(前秦建元廿一年,东晋太元十年)阴历大年初一,苻坚举行迎新宴会,大臣们因为家境贫寒,妻儿很久未尝过肉味,纷纷把宴会上的肉块含在嘴里带回家,吐出来让妻儿们解馋。此时是淝水之战前秦溃败后的一年多之后,前秦都城长安被鲜卑叛军包围,朝中文武大臣既得不到氏族、家族和封地的接济,又无法从战争掠夺中攫取财富,即便如此,他们仍不忘在公家宴会上“揩油”,“贪腐”一些“公家肉”带回去“损公肥私”。

由此可见,在十六国这种四分五裂、中枢财政和官员待遇机制不健全,士族、氏族门户选拔制度根深蒂固的大环境下,所谓“局部地区反腐倡廉”的世外桃源,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梦幻世界,道理很简单,不富不贵,不贪腐不掠夺,这些文武大臣靠什么养活自己和妻儿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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