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砸魏征的碑并没错?因其做错一件事
唐太宗和魏徵,一个是千古名君,文治武功,在历代帝王中名列前茅;一个是以直谏敢言著称,是中国史上最负盛名的谏臣,官至宰相、封郑国公,谥文贞,为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一个大肚能容,虚怀若谷,一个直言敢谏,提出“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等治世名言,曾谏二百余事,深为太宗所器重。君臣相得,共创了一段盛唐佳话。
魏征死后,唐太宗悲伤不已,亲临祭奠,痛哭失声,并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李世民“废朝五日”,并亲笔撰写碑文,可谓极尽哀荣。然而,不到半年,李世民又亲口下令,毁掉了魏征的碑,留下一段千古谜案。后世史家多指责李世民,认为魏征直言争谏了一辈子,让李世民窝火不少,于是死后砸魏征碑以泄愤。其实大家都是错怪李世民,其错主要不在李世民,魏征确实犯下了很大的政治和个人错误。
唐太宗砸碑的原因《旧唐书》、《新唐书》和《资治通鉴》皆有记载。
初,魏徵尝荐(杜)正伦及侯君集有宰相材,请以君集为仆射,且曰:‘国家安不忘危,不可无大将,诸卫兵马宜委君集专知。’上以君集好夸诞,不用。及正伦以罪黜,君集谋反诛,上始疑徵阿党。又有言徵自录前后谏辞以示起居郎褚遂良者,上愈不悦,乃罢叔玉尚主,而踣所撰碑。(《通鉴》唐纪十三)
一、犯有严重的政治错误。
魏征曾经力荐过杜正伦和侯君集,认为他们有宰相之才。因为魏征的推荐,杜正伦被提拔为兵部员外郎,后又改任为太子左庶子,相当于中央军委副参谋长之类的重职;侯君集也官至检校吏部尚书,相当于组织部长了。魏征死后,他俩都因牵连到太子李承乾谋反事件之中,一个被流放,一个下狱被杀。一个谋反尚情有可原,但这两人的谋反都是魏征举荐后不久,魏征难辞其咎。当时的舆论普遍认为魏征此举有暗结同党之嫌。
二、犯有严重的纪律和道德错误。
更不应该的是,如果不是当廷朝议,大臣上表给皇帝是要保密的,不能私自将底稿送人传阅。而魏征把他的一些“谏争记录”交给了史官褚遂良,意思是让史官传诸后世。有人说太宗生气是因为怕这些东西有损自己形象,这或许是一个原因,但国家是有制度的,史官就负有整理皇帝奏章资料的责任,内部的资料传递有严格的流程,保密的资料不是准大臣自己交给史官的。否则,这些资料不经皇帝核实,一一记录在案,会为后世的政治运作留下严重的分裂隐患。魏征这种做法,就是想踩着皇帝的肩膀青史留名,这不仅是道德问题,还有个严肃的纪律问题。
贞观十九年(645年)唐太宗率军亲征高丽,战事不利,给养供应不足,被迫撤军。唐太宗在班师回来的路上,很后悔这一次军事行动,这时他想起了魏征,就对大家说:“魏征若在,不使我有是行也!”命驰驿祀魏征以少牢,复立所制碑召其妻子诣行在,劳赐之。(《资治通鉴》唐纪十四)赐,还以少牢的大礼祭奠魏征,重新立起推倒的墓碑,恢复了他的声誉和待遇。不过那位答许给魏征儿子的衡山公主,已经另嫁他人,无法再改正过来。
李世民,知错过改,即使魏征有错在先,即使魏征已经去世,这是何等的胸怀?相比之下魏征私自交给史官保密资料,想留名青史,倒是有点儿不厚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