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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被称为“历史上最大的盗墓贼”实为诬陷

2017-02-26 00:06:55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清代何焯认为,后世有关“曹操盗墓”的传闻,即是以陈琳的这篇檄文为根据。由于一篇檄文而坐实曹操“盗墓”,显然有失公允。张舜徽主编《后

清代何焯认为,后世有关“曹操盗墓”的传闻,即是以陈琳的这篇檄文为根据。由于一篇檄文而坐实曹操“盗墓”,显然有失公允。张舜徽主编《后汉书辞典》“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条也认为,这两个“官职”是“袁绍攻讦曹操时所云官名”,实无其事。

在我国古代典籍中,有两篇著名的战前檄文,分别涉及两个饱受争议的历史人物:殷纣王和曹操。殷纣王是商朝的亡国之君,曹操则是曹魏王朝的实际缔造者。在古代社会的主流舆论里,这两个人物全都是负面形象,但是,自古及今,也有不少人在为他们鸣不平。

《论语语子张篇》记载子贡说:“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子贡是说,殷纣王的罪恶,根本没有现在人们所说的这么严重,如此看来,人不能处在社会主流舆论的对立面,否则,天下所有的罪恶全都会加到自己头上。这表明,到了春秋末年,人们就对殷纣王添加了不少罪状,只是子贡没有说出当时已经具体累积了多少条而已。

那么,殷纣王到底犯有哪些罪过?究竟有没有一个比较接近事实真相的历史记载呢?《尚书牧誓》记载的是周武王率领西南诸侯联军开赴牧野,对商朝军队展开决战之前召开誓师大会的史实,姑且可视作一篇战前檄文。据《牧誓》记载,在这个誓师大会上,周武王为了激励联军的斗志,一口气罗列了殷纣王几大罪状,他说:“今殷王纣,唯妇人言是用;昬弃厥肆祀弗答;昬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这是迄今为止,记载殷纣王罪恶最为原始的史料。这里清晰地表明,殷纣王的罪状共有四条,分别是:第一,只听信“妇人言”;第二,罔顾国家利益,不祭祀列祖列宗;第三,不起用自己的庶兄弟;第四,任用其他方国的逃犯,使他们在商继续为非作歹。据史家考证,周武王所列举的这些罪状,全都是殷纣王的庶兄微子启提供的,因此比较接近事实真相。

失去民众拥护,确实是殷纣王亡国的主要原因。另据《左传》昭公二十四年记载,刘公对苌弘说,《大(泰)誓》记载,周武王说过:“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余有乱臣(即治臣、贤臣)十人,同心同德。”由此看来,殷纣王并非罪大恶极,只因他是亡国之君,后世对他的丑化便逐渐升级,使他一步步成为罪恶的典型。至于后世所传说的酒池肉林、炮烙之刑等,则纯属虚构。

在曹操的生前身后,曾经拥有很多“头衔”,“历史上最大的盗墓贼”便是其中之一。有史料记载说,曹操曾经盗掘西汉梁孝王墓并设置专事盗墓官“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此事是否属实呢?现仅就这一点略作讨论。

东汉建安五年(公元200年)正月,袁绍和曹操在官渡大战之前,袁绍命幕僚陈琳致书盟军豫州牧刘备,约请他及时作出策应。陈琳便写下了著名的《檄州郡文》(《文选》卷44作《为袁绍檄豫州》)。有关曹操掘墓并设盗墓专官“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之语,就出自陈琳的这篇檄文。

檄文长达1300余字,其主要内容有:第一,曹操的祖父曹腾身为宦官,在朝中伙同他人“并作妖孽,饕餮放横,伤化虐民”;曹操的父亲曹嵩是个养子,形同乞丐,通过贪污聚敛钱财,买官而身居高位,为非作歹。第二,曹操本是“赘阉遗丑”,

无德无才,拘禁献帝,“专制朝政”,残害忠良,“专为枭雄”;又“率将校吏士”发掘梁孝王(案,指汉景帝同母弟刘武)陵墓,“略取金宝”;设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专事盗墓,激起“人怨天怒”。第三,皇帝遭受胁迫,天下的“忠臣”、“烈士”理应“兴威奋怒,诛夷逆暴”,伸张正义,即使“肝脑涂地”,也要齐心协力消灭曹操势力。

陈琳这篇檄文的“价值”在于其“感染力”,内容却多不属实。

檄文极力丑化曹操的祖父曹腾、父亲曹嵩,有其特殊的用意,它迎合了当时社会“清流”对宦官集团的仇恨心理,并进而达到攻讦曹操的目的。东汉后期,宦官和士大夫间的矛盾已不可调和。桓帝延熹九年(公元166年)、灵帝建宁二年(公元169年)先后发生了两次“党锢之祸”,宦官集团对以太学生为主体的“清流”进行了全面的清剿。在此后的20年间,宦官势力达到了极盛,中央官署全由宦官担任令、丞,宦官的兄弟亲戚充任刺史、郡守。

袁绍出身于显贵之家,自其曾祖父袁安以来,四世有5人位居三公,史载袁氏“门生故吏,遍于天下”(《后汉书跐袁绍传》)。灵帝中平元年(公元184年)黄巾大起义爆发以后,东汉政府组建了一支新军以保卫洛阳,在西园设立总指挥部,这就是著名的“西园八校尉”,宦官蹇硕为上军都尉(即总统帅),袁绍为中军校尉(即副总统帅)。

灵帝死后,大将军何进杀死蹇硕,不久何进也被杀,袁绍发兵悉诛宦官,死者2000多人。陈琳的这篇檄文旧事重提,刻意指明曹腾的宦官身份,藉此激起“友军”以及社会对曹操的“公愤”。

清代何焯认为,后世有关“曹操盗墓”的传闻,即是以陈琳的这篇檄文为根据,他说:“此事不知信否。《文选》注(引)《曹瞒传》云:‘曹操破梁孝王棺,收金宝,天子闻之哀泣。’似缘此檄而实之者也”。由于一篇檄文而坐实曹操“盗墓”,显然有失公允。今人张舜徽主编《后汉书辞典》“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条也认为,这两个“官职”是“袁绍攻讦曹操时所云官名”,实无其事。

殷纣王和曹操都对中国社会进程产生过重大影响,他们的形象却由于不尽相同的社会原因,同样地受到严重的扭曲和丑化。这与其说是一种文化现象(“成王败寇”的文化心理使然),毋宁说是现实政治斗争的需要。

《尚书圠牧誓》篇列举殷纣王罪恶尚能比较“属实”,到了陈琳的《檄州郡文》,则对曹操进行肆意诋毁,这表明后世政治军事斗争的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而恰恰可以印证孔子所论:“古者民有三疾,今也或是之亡也:古之狂也肆,今之狂也荡;古之矜也廉,今之矜也忿戾;古之愚也直,今之愚也诈而已矣”。檄文这种文体在中古时期的日益成熟和大量使用,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看来,在认知和评价历史人物时,不但要把他放回到具体的历史环境中去仔细考察,更需要实事求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切不可人云亦云,妄作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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