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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南京的“福尔摩斯” 智破诡异“断舌奇案”

2017-02-18 19:03:34  来源:360常识网   热度:
导语:袁枚(1716-1798)岀生在杭州,字子才,号简斋,中年辞官后,归隐江宁(南京)小仓山随园,世称随园先生,死后葬在城中百步坡。 乾隆三年(1738)

袁枚(1716-1798)岀生在杭州,字子才,号简斋,中年辞官后,归隐江宁(南京)小仓山随园,世称随园先生,死后葬在城中百步坡。

乾隆三年(1738),袁枚中举,次年中进士选庶吉士,三年后因满文考试不及格,被清廷外放江南任知县,先后任溧水、江浦、沭阳、江宁县令。六年后因擢升无望,又不甘“为大官作奴”,于是乞养辞官,在江宁隐居。

袁枚任县令虽然时间不长,却能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尽心民事。袁枚的祖父精刑名之学,为一时推重,受其影响,袁枚主宰四县时,尤其擅长断案,“终日坐堂上,任吏民白事,有小讼狱立行判遣,案无留牍,故到处有善政。”(《冷庐杂识》)

据清代著名词人蒋敦复的《随园轶事》所记,袁枚从沭阳调任江宁知县时,沭阳乡民把他一直送到河堤上,有人把写满乡民姓名的“万人衣”披在他身上,有人还“卧辙攀辕”,挽留他别走。这让袁枚很感动,他问乡民:“吾何德何能,而能令诸父老依依不舍如此?”乡民说:“别的不提,单就大小官司,你没有拖到十天之后才判决的;你在沭阳两年,很少有人因为打官司而受牵累。我们挽留你,就是为了这个。”

袁枚勤勉任事,善于判案,堪称清朝“福尔摩斯”,他判案事例散见于清末民初的一些著作之中,除《随园轶事》外,《蕉轩随录续录》、《淡墨录》、《虞初续志》等书都有记载。“审物擒凶”案例取自《折狱奇闻》一书。

离奇命案

这是袁枚任江宁县令后接手的第一件大案、奇案。

江宁(即南京)城里有个裁缝,姓张,手艺好,常被顾客请去做活。裁缝妻子早死,膝下只有一女叫玉莲,玉莲长得如花似玉,不仅美丽而且谨守闺约,每当裁缝外出做活,她就关门在楼上绣花,足不出户。

这天,裁缝在客户家做衣回来已迟,见自家房门大开,他连声呼唤女儿,也没有人回应;裁缝心感不安,急忙上楼,见女儿双手被她的裹脚布捆绑在凳子上,裤子被褪到脚下,下半身裸露着,颈子上有道深深的掐痕,已无呼吸,显然是被人奸污后又惨遭杀害的。再看地上,还有半截人的舌头,血迹斑斑,无疑是被咬断吐出的。裁缝万分悲痛,含泪向县衙报了案。

时任县令接状后,察看现场,验完尸体,带回断舌,回衙后认定凶手是断舌之人,随即令捕快在全城搜査,没多久,捕快在一处寺庙的香案下抓到了断舌人。此人嘴角流血,不能说话。县令见人证、物证俱在,便将此人定为死罪,押入大牢。然而几天后,这位县令被调走了。

审物擒凶

继任的县令正是袁枚。他细阅案卷,觉得此案甚为可疑:犯罪人的舌头既被裁缝的女儿咬断,必定负痛逃走,怎么还会把受害人绑在长凳上先强奸又掐死呢?此中必有蹊跷,凶手也不一定就是断舌人。

几天后,江宁县衙贴出告示:新任县令要公开重审此桩奸杀案。已经审结的案子为何要重新审理?而且是公开审理,这在民众中引起了好奇。公开重审这天,县衙大堂内外被涌进来的民众挤得水泄不通,人们要看看这新来的县令怎么个审法。

袁枚坐在大堂案椅上,见堂下挤满了民众,便一声令下:“把犯人带上堂!”只见几个衙役“押”着一张长凳放在大堂中央,又把两条女人的裹脚布系挂在堂柱上。衙役们先用夹棍把长凳夹了一阵,又用板子把裹脚布打了十几下;就在人们大惑不解的时候,忽然一声炮响,县衙的大门被关上了。

这时,袁枚站了起来向人们说道:“昨天晚上有神仙托梦于我,说今天这个案子一定可破,要我当众审问物证;并说凶手会来到堂中,张玉莲的冤魂将当堂索命。现在裹脚布已挂在堂柱上,要想出去的人先要摸摸这裹脚布,若是凶手,布就会把他的手咬住。”说完就让衙役大声呼喊民众依次上前摸布,然后一一放出。不一会,只见两个年轻人还未走到裹脚布前,双手就颤抖不已,脸色煞白。袁枚见状喝令将两人拿下,经审问,两人均招供认罪。

真相大白

原来,那天有个挑担叫卖针头线脑的货郎经过裁缝家的门口,在楼上绣花的玉莲听到叫卖声出门去买针线,谈妥价钱后,她进门上楼取钱;这货郎见玉莲十分漂亮,心生歹念,便尾随上楼强行搂抱亲嘴。玉莲羞怒之下,咬断了他的舌头,货郎疼痛难忍,慌忙出门挑起货担逃走。

正巧,这时有两个施姓浪荡子路过,见门半开,便侧身而入,到了楼上见一年轻貌美的女子独自哭泣,两人就搂住调戏,玉莲惊魂未定又遭侮辱,吓得大叫。一浪荡子忙堵住姑娘的嘴,另一人解下她脚上的裹脚布把玉莲绑捆在长凳上,轮奸后怕她告到官府,就残忍地把她掐死了。

这两名罪犯先前见前任县令判定断舌人犯案,暗自欢喜。忽又听说新任县令要公开复审此案,心中忐忑不安,便随人群到大堂观看。毕竟心虚,在裹脚布前露相。此案一破,袁枚审物擒凶一事被传为美谈,人们称他为“神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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